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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安徽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国际象棋竞赛规程

2012-09-18 12:43:13     标签:其他杯赛

查字典合肥奥数网9月18日讯:安徽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国际象棋竞赛规程如下: 了解更多2012合肥小升初竞赛信息

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
2012年11月在铜陵市举行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二、竞赛项目

1.个人:成人男子组、成人女子组;少年男子甲组、少年女子甲组;少年男子乙组、少年女子乙组。

2.团体:成人团体、少年男子团体、少年女子团体。

三、运动员资格

1.少年甲组:1996年元月1日—1999年12月31日出生。

2.少年乙组:2000年元月1日后出生。

3.运动员必须与代表资格所在地居民户籍相符(附身份证复印件)。

4. 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(含县级)检查证明身体状况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,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,运动会期间出现伤病等事故由各队自行负责。

四、参加办法

1.以省辖市、省直机关体育联合会为参赛单位。

2.各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员各1人。成人男子组、成人女子组,各限报1人;少年男子甲组、少年女子甲组;少年男子乙组、少年女子乙组,各限报2人。合计10名运动员。

五、竞赛办法

1.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2007国际象棋竞赛规则》 (2012安徽省国际象棋等级竞赛规程)

2.具体比赛办法视各组报名人数而定。

六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

按安徽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。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具体评选办法另定。

七、报名和报到

按安徽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各单项竞赛规程和补充规定执行。在第二次报名时,参赛人员需提供户口簿、身份证复印件、2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(626×413,注明单位、姓名、性别、项目、职务: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)。

八、裁判员

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,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。

九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竞赛部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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