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组织委员会决定,第十四届“华杯赛”总决赛将分区举行,由深圳市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的深圳赛区
比赛时间为:2010年1月23日下午13:30-15:30。
深圳赛区比赛的代表队有16支,分别是:
城市队11支:深圳、惠州1、惠州2、香港、澳门、台北、高雄、中台湾、北台湾、南台湾、东台湾;
冠名队4支:惠州华罗庚中学代表队、深圳耀华实验学校代表队、深圳市松坪学校代表队、香港旅港福建商会代表队;
国外队1支:菲律宾代表队。
“华罗庚金杯”少年数学邀请赛组委会文件
“华杯赛”组发字[2009]007号
第十四届“华杯赛”总决赛赛事安排调整的通知
各参赛代表队:
根据上级领导“鉴于目前甲流发展形势,不宜集中在一地举行比赛活动”的意见,经研究,现将第十四届“总决赛”作以下调整:
一、本届总决赛将在北京、深圳等十二个地区分别同时举行。
二、由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采取通讯或派专员派发试卷形式进行考试,由主试委员会统一阅卷、评分、评奖。
三、参赛代表队及选手构成
按《第十四届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总决赛实施方案及通知》(“华杯赛”组发字[2009]006号)文件要求,分为少年一组、少年二组、少年三组,具体情况如下:
㈠ 代表队组成
1、决赛一等奖中选拔初一组2名选手进入少年一组;
2、决赛一等奖中选拔小学组4名选手进入少年二组;
3、各代表队自主选拔总决赛当年小学2名选手进入少年三组;
4、领队、教练各1名,共10人组队参加总决赛。
㈡ 个人参赛
获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的2009年冬令营获一等奖初一组选手进入少年一组、小学组选手进入少年二组。
四、比赛
㈠时间:2010年1 月23日下午13:30-15:30.
㈡地点:按就近分配原则到指定地区考点(详见附件:《第十四届“华杯赛”总决赛区域分布安排
》),冬令营选拔的参赛选手到所在地代表队的指定考点参赛,当地没有参赛代
表队的选手请选择较近的考点,并报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备案。
㈢形式:笔试。
五、成绩
本届总决赛只记个人成绩。
六、奖励
㈠ 设个人金、银、铜牌奖,由“华杯赛”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。获奖比例为参加总决赛人数的70%。其中:金牌少年一组12枚、少年二组12枚、少年三组6枚 ,共30枚;银牌少年一组24枚、少年二组24枚、少年三组12枚 ,共60枚;铜牌数=参加总决赛人数×70%—金牌30枚—银牌60枚;
㈡ 对组织参赛工作做出成绩单位,颁发优秀组织工作奖;
㈢ 总决赛获金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(1人)获金牌教练员证书,获银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(1人)获银牌教练员证书;
㈣ 竞赛结果将在“华杯赛”网站(www.huabeisai.cn)和《华杯赛通讯》中公布,各项奖证将由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寄达各参赛代表队。
七、注意事项
㈠ 请各参赛代表队提前与所在区域考点考场安排负责同志取得联系,确保准时参加比赛;
㈡ 各参赛代表队行程、食宿自理,请自行做好安全防卫工作;
㈢ 参加比赛选手不允许将计算器、MP3和手机等带进考场;
㈣ 请各考点严格按照统一规定时间组织比赛;
㈤ 考场所在地负责机构请做好赛场的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。
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组织委员会决定,第十四届“华杯赛”总决赛将分区举行,由深圳市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的深圳赛区
比赛时间为:2010年1月23日下午13:30-15:30。
深圳赛区比赛的代表队有16支,分别是:
城市队11支:深圳、惠州1、惠州2、香港、澳门、台北、高雄、中台湾、北台湾、南台湾、东台湾;
冠名队4支:惠州华罗庚中学代表队、深圳耀华实验学校代表队、深圳市松坪学校代表队、香港旅港福建商会代表队;
国外队1支:菲律宾代表队。
“华罗庚金杯”少年数学邀请赛组委会文件
“华杯赛”组发字[2009]007号
第十四届“华杯赛”总决赛赛事安排调整的通知
各参赛代表队:
根据上级领导“鉴于目前甲流发展形势,不宜集中在一地举行比赛活动”的意见,经研究,现将第十四届“总决赛”作以下调整:
一、本届总决赛将在北京、深圳等十二个地区分别同时举行。
二、由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采取通讯或派专员派发试卷形式进行考试,由主试委员会统一阅卷、评分、评奖。
三、参赛代表队及选手构成
按《第十四届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总决赛实施方案及通知》(“华杯赛”组发字[2009]006号)文件要求,分为少年一组、少年二组、少年三组,具体情况如下:
㈠ 代表队组成
1、决赛一等奖中选拔初一组2名选手进入少年一组;
2、决赛一等奖中选拔小学组4名选手进入少年二组;
3、各代表队自主选拔总决赛当年小学2名选手进入少年三组;
4、领队、教练各1名,共10人组队参加总决赛。
㈡ 个人参赛
获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的2009年冬令营获一等奖初一组选手进入少年一组、小学组选手进入少年二组。
四、比赛
㈠时间:2010年1 月23日下午13:30-15:30.
㈡地点:按就近分配原则到指定地区考点(详见附件:《第十四届“华杯赛”总决赛区域分布安排
》),冬令营选拔的参赛选手到所在地代表队的指定考点参赛,当地没有参赛代
表队的选手请选择较近的考点,并报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备案。
㈢形式:笔试。
五、成绩
本届总决赛只记个人成绩。
六、奖励
㈠ 设个人金、银、铜牌奖,由“华杯赛”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。获奖比例为参加总决赛人数的70%。其中:金牌少年一组12枚、少年二组12枚、少年三组6枚 ,共30枚;银牌少年一组24枚、少年二组24枚、少年三组12枚 ,共60枚;铜牌数=参加总决赛人数×70%—金牌30枚—银牌60枚;
㈡ 对组织参赛工作做出成绩单位,颁发优秀组织工作奖;
㈢ 总决赛获金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(1人)获金牌教练员证书,获银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(1人)获银牌教练员证书;
㈣ 竞赛结果将在“华杯赛”网站(www.huabeisai.cn)和《华杯赛通讯》中公布,各项奖证将由“华杯赛”组委会办公室寄达各参赛代表队。
七、注意事项
㈠ 请各参赛代表队提前与所在区域考点考场安排负责同志取得联系,确保准时参加比赛;
㈡ 各参赛代表队行程、食宿自理,请自行做好安全防卫工作;
㈢ 参加比赛选手不允许将计算器、MP3和手机等带进考场;
㈣ 请各考点严格按照统一规定时间组织比赛;
㈤ 考场所在地负责机构请做好赛场的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。